2025年8月25日,受贿审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中文龙副行长楼文龙受贿案,国农对被告人楼文龙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行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副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楼文龙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长楼上缴国库。判无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受贿审被被告人楼文龙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中文龙主任,国农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行原局长,副行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长楼副行长等职务上的判无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监管审批、受贿审被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51万余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楼文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楼文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楼文龙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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